BD半岛居住建筑分类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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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D半岛居住建筑分类规范 篇一: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 民用建筑,是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按其使用功能又分为以下两类: 1、 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 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按性质不同又可分为15类之多。 ⑴、 文教建筑,如教学楼、科学实验楼、图书馆、文化宫等; ⑵、 托幼建筑,如托儿所,幼儿园等; ⑶BD半岛、 医疗卫生建筑,如医院、门诊所、卫生站、养老院等; ⑷、 观演性建筑,如电影院、剧院、音乐厅、杂技厅等; ⑸、 体育建筑,如体育馆、游泳馆、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等; ⑹、 展览建筑,如展览馆、博物馆、博览馆等; ⑺、 旅馆建筑,如宾馆、旅馆、招待所等; ⑻、 商业建筑,如商场、专卖店、社区会所、超市等; ⑼、 典型、广播电视建筑,如邮政楼、广播电视楼、国际卫星通行站等; ⑽、 交通建筑,如公路客运站、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航空港、地铁站等; ⑾、 行政办公建筑,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档案馆、物业管理所等; ⑿、 金融建筑,如储蓄所、银行、商务中心等; ⒀、 饮食建筑,如饭馆、饮食店、餐厅、酒吧等; ⒁、 园林建筑,如公园、小游园、动植物园等; ⒂、 纪念建筑,如纪念堂、纪念馆、纪念碑、纪念塔等; 工业建筑,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车间及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等。 农业建筑,这供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种子库,温室,畜禽饲养场、农副产品加工厂、农机修理厂(站)等。 1.1.1.2 按民用建筑的规模和数量分类 ⑴大量性建筑,之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较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教学楼、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广泛分布在大中小城市及村镇。 ⑵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剧院、航空港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与大量性建筑相比,其修建数量是很有限的,这类建筑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具有代表性,对城市面貌的影响也较大。 1.1.1.3 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相关规定: ⑴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1:1-3层为底层住宅;2:4-6层为多层住宅;3、7-9层为中高层住宅;4: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⑵公共建筑按高度分类:1、普通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2、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食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⑶超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1-1的规定。 1.1.1.4 按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⑴木结构建筑,指以木材作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我国古代建筑大多采用木结构。木结构具有自重轻、构造简单、施工方便等优点,但木材易腐、易燃,又因我国森林资源缺少,现已 较少采用。 ⑵砌体结构建筑,指以砖、石材或砌块为承重墙柱和楼板的建筑。这种结构便于就地取材,能节约钢材、水泥和降低造价,但抗震性能差,自重大。 ⑶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指以钢筋混凝土作承重结构的建筑。劝坚固耐久,防火的可塑性强等优点,故应用较为广泛。 ⑷钢结构建筑,指以型钢等钢材作为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钢结构力学性能好,便于制作和安装,工期短,结构自重轻,适宜在超高层和大跨度建筑中采用。随着我国高层、大跨度建筑的发展,采用钢结构的趋势正在增长。 ⑸混合结构建筑,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作承重结构的建筑。如由砖,石或砌块墙、木楼板构成的砖木结构建筑;由砖、石、砌块墙、钢筋混凝土楼板构成的混合结构建筑;由钢屋架和混凝土(或柱)构成的钢混结构建筑。其中混合结构在大量民用建筑中应用最广泛, 1.1.2 建筑物的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其耐久性和耐火性进行划分。 1.1.2.1按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的规定,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分为下列四类(见表) 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在建筑构造设计中,应该对建筑的防火与安全给予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在选择结构材料和构造做法上,应按其性质分别对待。 在表1-3中关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标准,它是由组成房屋构建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的最低值所决定的。划分建筑耐火等级的目的在于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不同的耐火等级要求,做到既有利于安全,又有利于节约基本建设投资。火灾实例说明,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火灾时烧坏、倒塌的很少;而耐火等级低的建筑,火灾时不耐火,燃烧快,损失也大。 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划分为下面四级(表1—3): 1不燃烧体——砖石材料、混凝土、毛坯混凝土、加气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砖柱、钢筋混○ 凝土柱或有保护层的金属柱、钢筋混凝土板等。 2难燃烧体——木吊顶搁栅下吊钢丝网抹灰、○板条抹灰、木吊顶隔栅下吊石棉水泥板、石膏板、石棉板、钢丝网抹灰、板条抹灰、苇箔抹灰、水泥石棉板。 3燃烧体——无保护层的木梁,木楼梯,木吊顶隔栅板条,苇箔、纸板、纤维板、胶合板等○可燃物。 (表见excel表格) ⑴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耐火极限是指按建筑构件的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是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只要一下三个条件中任一个条件出现,就可以确定是否达到耐火极限。 1是去支持能力。○指构件在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下,由于构件材质性能的变化,使承载english和刚度降低,承受不了原设计的荷载而破坏。例如,受火作用后的钢筋混凝土梁、板是去支撑能力,钢柱失稳破坏;非承重构件自身解体或垮塌等,均属失去支持能力。 2完整性被破坏。楼板、隔墙等具有分隔作用的构件,在试验中出现穿透的裂缝或孔洞时,○ 表明试件的完整性被破坏。在实际中这类火灾相当多。 3失去隔火作用。○指具有防火分隔作用的构件,实验中背火面测得的平均温度升到140度(不包括背火面的起始温度);或背火面任一点测得的温度达220度时,则表明试件失去隔火作用。例如,一些燃点较低的可燃物,如纤维系列的棉花、纸张、化纤品等,烤焦后以致起火。 ⑵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如下三类: 1不燃烧体。指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天然石材、人工石材、金属材料等。 ○ 2燃烧体。指用容易燃烧的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木材、纸板、胶合板等。 ○ 3难燃烧体。○指用难燃烧的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作为保 护层的构件,如沥青混凝土构件、木板条抹灰等构件均属难燃烧体。 1.2 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为了实现工业化大规模生产,使不同材料、不同形式和不同制造方法的建筑构配件、组合件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和互换性,在建筑业中必须共同遵守《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56),一下简称标准。 建筑模数是指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也是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材料与制品、建筑设备、建筑组合件(指建筑材料或构配件做成的房屋功能组成部分)等各部门进行尺度协调的基础,其目的是使构配件安装吻合,并有互换性。 ⑴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数值规定为100mm,表示符号位M,即1M等于100mm,整个建筑物或其中一部分以及建筑组合件的模数化尺寸均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 ⑵扩大模数,指基本模数的整倍数。扩大模数的基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扩大模数为3M、○6M、12M、30M、60M共6个,其相应的尺寸分别为300mm、600mm、1200mm、1500mm、3000mm、6000mm。 2分模数:指由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分模数为基础扩展成的一系列尺寸。这些模数数列的○ 幅度应符合表1-4的规定。 模数数列的幅度及使用范围如下: 1水平基本模数的数列幅度为(1-20)M。主要适用于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断面尺寸。 ○ 2竖向基本模数的数列幅度为(1-36)M。主要适用于建筑物的层高、门窗洞口、构配件等○尺寸。 3水平扩大模数数列的幅度:3M为(3-75)M;6M为(6-69)M;12M为(12-120)M;○ 15M为(15-120)M;30M为(30-360)M;60M为(60-360)M,必要时幅度不限。主要适用于建筑物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构配件尺寸和门窗洞口尺寸。 4竖向扩大模数数列的幅度不受限制。主要适用于建筑物的高度、层高、门窗洞口迟钝。 ○ 5分模数数列的幅度:M/10为(1/10-2)M;M/5为(1/5-4)M;M/2为(1/2-10)M。主○ 要适用于缝隙,构造节点断面尺寸。 模数数列(单位:mm) 基本模扩大模数 分模数 数 1M M/2 3M 6M 12M 15M 30M 60M M/10 M/5 300 600 1200 1500 3000 6000 10 20 50 100 600 600 20 20 200 1200 1200 1200 40 40 400 1500150050 50 500 1800 1800 60 60 600 210070700 2400 2400 2400 80 80 800 270090900 3000 3000 3000 3000 100 100 100 1000 3600 3600 3600 120 120 12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1900 2000 2100 2200 2300 2400 2500 2600 2700 2800 2900 3000 3100 3200 3300 3400 3500 3600 4200 4500 4800 5100 5400 5700 6000 6300 6600 6900 7200 7500 4200 4800 5400 6000 6600 7200 7800 8400 9000 9600 4800 60009600 10800 12000 4500 6000 7500 12000 6000 9000 12000 15000 18000 21000 24000 27000 30000 33000 36000 6000 12000 18000 24000 30000 36000 140 150 160 170 180 190 200 140 160 180 200 220 240 260 280 300 320 340 360 380 400 150 250300400 450 500 550 600 650 700 750 800 850 900 950 1000 篇二: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一、建筑的分类 1、建筑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质,通常可分为: (1)生产性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工业建筑:为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叫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厂房类建筑又可以分为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两大类。 农业建筑:用于农业、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2)非生产性建筑:民用建筑 2、民用建筑分类 (1)按照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分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体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公寓、别墅、宿舍。 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其中包括: 行政办公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 文教建筑:学校、图书馆、文化宫等。 托教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等。 科研建筑:研究所、科学实验楼等。 医疗建筑:医院、门诊部、疗养院等。 商业建筑:商店BD半岛、商场、购物中心等。 观览建筑:电影院、剧院、购物中心等。 体育建筑:体育馆、体育场、健身房、游泳池等。 旅馆建筑:旅馆、宾馆、招待所等。 交通建筑:航空港、水路客运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 通讯广播建筑:电信楼、广播电视台、邮电局等。 园林建筑: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亭台楼榭等。 纪念性的建筑:纪念堂、纪念碑、陵园等。 其他建筑类:如监狱、派出所、消防站。 (2)按照民用建筑的规模大小分类:大量性建筑,大型性建筑。 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校、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影剧院、航空港、火车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 (3)按照民用建筑的层数分类: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 低层建筑:指1~3层建筑。 多层建筑:指4~6层建筑。 中高层建筑:指7~9层建筑。 高层建筑:指10层以上住宅。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为高层。 超高层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或者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4)按照主要承重结构材料分类: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其他结构建筑。 木结构: 混合结构: 钢筋混凝土: 钢结构: 其他结构: 二、建筑物的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设计等级进行划分。 (一)按耐久性能划分: 耐久等级 耐久年限 使用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 一 100年以上 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 50~100年 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 25~50年 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 15年以下 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二)按耐火性能划分:表1-3建筑物耐火性等级表。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指标,它是由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最低值所决定。 按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最差。性能重要的或者规模宏大的或者具有代表性的建筑,通常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进行设计;大量性的或一般性的建筑按二、三级耐火等级设计;次要的或者临时建筑按四级耐火等级设计。耐火等级按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这两个因素确定。 燃烧性能:把构件的耐火性能分成非燃烧体、燃烧体、难燃烧体。 耐火极限:是指任一建筑构件在规定的耐火试验条件下,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被破坏;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三)民用建筑设计等级划分 1.特级工程 2.一级工程 3.二级工程 4.三级工程 5.四级工程 一、民用建筑等级划分 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 (一)特级工程 (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 (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3)30层以上建筑。 (二)一级工程 (1)高级大型公建以及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高级宾馆、旅 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高级会堂、俱乐部,科研实验楼(含高校),300床以下医院、疗养院、医技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讯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 (2)16~29层或高度超过50M的公建。 (三)二级工程 (1)中高级的大型公建以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公建。如大专院校教学楼,档案楼,礼堂、电影院,省部级机关办公楼,300床以下医院、疗养院,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俱乐部、排演厅、报告厅、风雨操场,大中城市汽车客运站,中等城市火车站、邮电局、多层综合商场、风味餐厅,高级小住宅等。 (2)16~29层住宅。 (四)三级工程 (1)中级、中型公建。如重点中学及中专的教学楼、实验楼、电教楼,社会旅馆、饭馆、招待所、浴室、邮电所、门诊所、百货楼,托儿所、幼儿园,综合服务楼、2层以下商场、多层食堂,小型车站等。 (2)7~15层有电梯的住宅或框架结构建筑。 (五)四级工程 (1)一般中小型公建。如一般办公楼、中小学教学楼、单层食堂、单层汽车库、消防车库、消防站、蔬菜门市部、粮站、杂货店、阅览室、理发室、水冲式公厕等。 (2)7层以下无电梯住宅、宿舍及砖混建筑。 (六)五级工程 一二层、单功能、一般小跨度结构建筑。 说明:以上分级标准中,大型工程一般系指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中型工程指3000~10000平方米的建筑;小型工程指3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 篇三:住宅分类标准 住宅分类 一、如何区分板楼和塔楼 可以从楼房的平面图区分塔楼和板楼。塔楼的平面图特点是,一层若干户,一般多于四五户共同围绕或者环绕一组公共竖向交通通道形成的楼房平面,平面的长度和宽度大致相同。这种楼房的高度一般从12层到35层。塔楼一般是以一梯4户到一梯12户。板楼的平面图上,长度明显大于宽度。板楼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长走廊式的,各住户靠长走廊连在一起;第二种是单元式拼接,若干个单元连在一起就拼成一个板楼。其实我们买房时,很容易分出塔楼和板楼,简单地说,塔楼比较高、比较方;板楼比较矮、比较长。 二、其他住宅类别 1.住宅的种类 住宅的种类繁多,主要分为高档住宅、普通住宅、公寓式住宅、TOWNHOUSE、别墅等。 (1)按楼体高度分类,主要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超高层等。 (2)按楼体结构形式分类,主要分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混框架结构、钢混剪刀墙结构、钢混框架一剪刀墙结构、钢结构等。 (3)按楼体建筑形式分类,主要分类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4)按房屋型分类,主要分为普通单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复式住宅、跃层式住宅、花园洋房式住宅、小户型住宅(超小户型)等。 (5)按房屋政策属性分类,主要分为廉租房、已购公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资建房等。 2.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主要是指由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以营利为目的,按市场规律经营的房屋。它有别于各地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实施“安居工程”而建造的“安居房”、“解困房”、“解危房”,从1998年年底开始兴建的经济适用住房也是特殊的商品房。 从销售看,商品房又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预售;从销售对象看,分内销商品房、外销商品房;从用途看,分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 3.内销商品房与外销商品房的区别 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造的向境内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房。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造的向境外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士)销售的商品房。 内销商品房可以销售给个人和单位,包括中央单位和个人BD半岛,以及批准设立的办事处和联络处;外销商品房可以向国外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出售,但向国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个人售房,须经人民政府批准。 4.商品房的结构有几种形式 商品房的结构形式主要是以其承重结构所用其所用的材料来划分。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砖混结构住宅; (2)砖木结构住宅; (3)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 5.砖混结构住宅 砖混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柱、梁、楼板、屋而板、桁架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通俗的讲,砖混结构是以小部分钢筋混凝土及大部分砖墙承重的结构。 砖混结构住宅中的“砖”,指的是一种统一尺寸的建筑材料,也有其他尺寸的异型粘土砖,如空心砖等。“混”是指由钢筋、水泥、砂石、水按一定比例配制的钢筋混凝土配料,包括楼板、过梁、楼梯、阳台、排檐等。这些配件与砖做的承重墙相结合,可以称为砖混结构住宅;由于抗震的要求,砖混住宅一般在5层、6层以下。 6.砖木结构住宅 砖木结构住宅的指建筑物中承重结构的墙、柱采用砖砌筑或砖块砌筑,楼板结构、屋架用木结构共同构筑成的房屋。 7.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住宅 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是指房屋的主要承重结构如柱、梁、板、楼梯、屋盖用钢筋混凝土制作,墙用砖或其他材料填充。这种结构搞震性能好,整体性强,搞腐蚀,耐火能力强,经久耐用,多用于高层住宅。具体又分框架、框架剪刀墙结构等。 8.住宅的建筑形式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为:1层~3层为低层住宅;4层~6层为多层住宅;7层~10层为中高层住宅 (也称小高层住宅);11层~30层为高层住宅;30层(不包括30层)以上为 超高层住宅。 9.低层住宅 低层住宅主要是指(一户)独立式住宅、(二户)联立式住宅和(多户)联排式住宅。与多层和高层住宅相比,低层住宅最具有自然的亲合性(其往往设有住户专用庭院),适合儿童或老人的生活;住户间干扰少,有宜人的居住氛围。这种住宅虽然为居民所喜爱,但受到土地价格与利用效率、高政及配套设施、规模、位置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在供应总量上有限。 10.多层住宅 多层住宅主要是借助公共楼梯垂直交通,是一种最具有代表性的城市集合住宅。它与中高层(小高层)和高层住宅相比,有一定的优势: (1)在建设投资上,多层住宅不需要像中高层和高层住宅那样增加电梯、高压水泵、公共走道等方面的投资。 (2)在户型设计上,多层住宅户型设计空间比较大,居住舒适度较高。 (3)在结构施工上,多层住宅通常采用砖混结构,因而多层住宅的建筑造价一般较低。 但多层住宅也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底层和顶层的居住条件不算理想,底层住户的安全性、采光性差,厕所易溢粪返味;顶层住户因不设电梯而上下不便。此外屋顶隔热性、防水性差。 (2)难以创新。由于设计和建筑工艺定型,使得多层住宅在结构上、 建材选择上、空间布局上难以创新,形成“千楼一面、千家一样”的弊端。如果要有所创新,需要加大投资又会失去价格成本方面的优势。 多层住宅的平面类型较多,基本类型有梯间式、走廊式和独立单元式。 11.小高层住宅 一般而言,小高层住宅主要指7层~10层高的集合住宅。从高度上说具有多层住宅的氛围,但又是较低的高层住宅,故称为小高层。对于市场推出的这种小高层,似乎是走一条多层与高层的中间之道。这种小高层较之多层住宅有它自己的特点: (1)建筑容积率高于多层住宅,节约土地,房地产开发商的投资成本较多层住宅有所降低。 (2)这种小高层住宅的建筑结构大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从建筑结构的平面布置角度来看,则大多采用板式结构,在户型方面有较大的设计空间。 (3)由于设计了电梯,楼层又不是很高,增加了居住的舒适感。但由于容积率的限制,与高层相比,小高层的价格一般比同区位的高层住宅高,这就要求开发商在提高品质方面花更大的心思。 12.高层住宅 高层住宅是城市化、工业现代化的产物,依据外部形体可将其分为塔楼和板楼。 (1)高层住宅的优点:高层住宅土地使用率高,有较大的室外公共空间和设施,眺望性好,建在城区具有良好的生活便利性,对买房人有很大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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