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半岛国有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江苏出台《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1-29 20:46:22

  BD半岛扬子晚报网11月28日讯(记者 季宇轩)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到2025年,培育3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150家具备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的骨干企业,初步建成建筑强省。再过5年左右时间,培育2-3家产值过千亿的建筑业企业以及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进一步丰富“江苏建造”品牌内涵,基本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BD半岛,更高水平建成建筑强省。

  《意见》指出,推动建筑业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拓展,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大力推进绿色建造,打造一批绿色建造示范工程,结合城市更新,同步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改造。着力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建筑业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持续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继续推进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危大工程管控。

  规范建设单位执行工程预付款、工资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制度,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不得将未完成结算审计作为工程延期结算、拖欠勘察设计费和工程款的理由。对不及时足额支付引发件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予以追责BD半岛。国有投资项目的施工发包承包,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0%BD半岛,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储存金额不超过80万元措施,对三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合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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